1.《勞動合同法》是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是何時實施的
2007年6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經表決決定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四次審議稿)》。《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工會通過何種方式協調勞動關系
《工會法》第六條規定,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
3.工會如何維護職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協調勞動關系、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明確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的基本任務,其中有維護職工獲得勞動報酬權利,監督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的規定,推動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促進職工尤其是一線職工工資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增長。
4.工會經濟技術工作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勞動競賽是工會的一項傳統工作,也是工會經濟技術工作的核心內容。勞動競賽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勞動競賽特指生產競賽。廣義的勞動競賽是職工經濟技術活動的統稱,包括生產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賽等活動。
5.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勞模工作,從何時開始形成勞模表彰制度,每5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的
1950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后召開過13次表彰大會,累計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25262人次。1989年以來,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工作逐漸向規范化方向發展,基本形成了每五年一次的固定屆次,每次評選表彰先進個人3000名左右,由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范或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